回归家庭

小家庭单元
 依托社区的小家庭单元有可能成为孤残儿童养育的一种新的模式。
收养向导
收养儿童的相关规定
国内及涉外收养
国外收养儿童注意事项
代养
代养注意事项

国内收养
  凡符合 99 年 4月1日颁布的《收养法》、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》有条件的公民,都可收养重庆市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儿童,院方将积极协助办理相应手续,包括办理收养登记、儿童户口迁入收养家庭等。
 

涉外收养
   重庆市儿童福利院积极开展外收养工作。根据中国收养中心填报材料的要求,有计划地提供涉外预送儿童的材料,创造更多的机会,使这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、回归社会。凡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和《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》等有关规定的外国人,经中国收养中心批准,都可收养重庆市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儿童院方做为送养人,积极办理涉外收养方面
的手续。包括:办理收养登记、涉外收养公证、为被收养人办理护照等相关手续。经走访部分收养家庭,这些被涉外收养的儿童在他们各自的家庭都能健康、愉快地生活。同收养家庭成员相处得很好。